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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故事】一代廉吏——清官于成龙在合川任知州

发布时间:2023-07-19  |  点击率: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一位位清官廉吏, 就是一座座屹立的丰碑,镌刻着丰功伟绩,闪烁着人性光辉。这些让人敬佩的前贤,或以德著、或以廉称、或以勤享、或以直闻,写就了百代流芳的佳话,留下了千古不灭的事迹。他们不仅是封建王朝时期为官从政的楷模,也为当今的领导干部立起了标杆,值得我们后来者景仰。

  今天开始,本公众号“清廉农贸”专栏为大家讲述曾任职重庆的清官于成龙的清廉故事。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胸怀国家、心系民生、清白一心,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一生,深得当地百姓爱戴,亲切地称他为“于青天”,被康熙帝称为“天下廉吏第一”。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于成龙曾于1667年至1669年在咱们重庆合川做过知州。

  于成龙雕像

  上任伊始,他就“放了三把火”:

  一是拒绝上级鱼肉百姓。于成龙刚到任时,就接到重庆知府要鱼要虾的通知。可此时,合川刚遭受了毁灭性的灾难,土地荒芜,工商业凋敝,全州仅剩507户、1013人 ,财政总收入也只有白银15两(折合约1250元)。他立即回复知府说,“老百姓已经穷得走投无路,这样不是竭泽而鱼吗?你没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日子,怎么还反过来搜刮他们呢?

  二是清除官场不良作风。当时清政府规定,官员招待领导,必须自掏腰包,而这些钱自然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如征收钱粮时弄手段,判案时收取贿赂等。对此,于成龙立下新规定:上级领导到合州一律不设宴,我们只管饱。他对自己也是严格要求,如果下属设宴招待,他不仅不吃,还要给予严厉批评。另外,他还裁去了可以公费报销、但开支很大的州官“仪仗队”,只买了一匹不能耕田的老马代步,出行仅带一个随从。于是,合州百姓常常看到一个衣着破旧的州官骑着瘦弱的老马在乡野里奔走。

  三是促进百姓安居乐业。经过深入调查,于成龙很快掌握了合州人口锐减、土地极度荒芜的原因,并采取了“禁止原主认业”、政府提供资助、将恶霸游街示众等一系列奖励垦荒、 惩治地痞流氓的措施。这些惠民惠农政策立竿见影,外出流民扶老携幼拖儿带女,纷纷返回家园,合州出现了户户有炊烟,村村闻鸡鸣的良好局面。

  在于成龙悉心治理下,合州经济社会慢慢复苏。为巩固成果,他建立了一整套鼓励和保护农业生产的政策和统治体系,如要求村干部初一和十五向乡民讲解《上谕十六条》、严禁赌博等。同时,他还恢复了民间的各种庆典风俗,借助圣贤先师对合州百姓进行道德教育。

  1669年(康熙八年) ,于成龙升迁湖北黄州府同知。他在合川主政的两年,成了合川经济社会由衰落走向复兴的重大转折点。他为开拓合川、再造合川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为了纪念他,合州人民在药市街设立公祠。《合州志.宦绩》 中记载:“于成龙....居官清正廉明,多善政,州人号于青天。”